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研報告
作者: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課題組 發布時間:2022/6/9 16:45:59 瀏覽量:
【摘要】本文總結了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主要做法,對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存在主要問題和困難作了探討,提出了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路徑和建議。
【關鍵字】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查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上深刻指出:“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近年來特別是2021年以來,畢節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和對貴州對畢節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市各級政府加快職能轉變。聚焦問題、創新舉措、推廣經驗、精準發力,全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5月,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從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抽調專人組成3個調研組,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推進情況陸續對全市10個縣區、36家市直部門進行調研,調研組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議、實地走訪等方式,累計召開座談會14場次,深入市縣鄉村四級政務服務大廳和便民服務中心21處,走訪企業代表和干部群眾100余人次。形成如下調研報告:
一、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明顯
黨的十九大以來,畢節市堅持“簡”字當頭、放管結合、“放”為根本,著力將權力簡到極致,把事項放到基層,全市行政審批環境明顯改善。一是簡政放權更深入。承接上級下放事項力度大,調研發現,僅2014年至2017年三年間,全市就承接國務院下放審批事項50項,省級下放審批事項279項,11個試點鄉鎮承接縣區下放事項195項,將16項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下放縣區。取消審批事項力度大,全市累計落實上級部門取消事項41項,取消市級審批事項28項、中介服務事項9項。目前市級保留權力事項和許可事項僅為3619項、185項,比2016年第一次公布時分別減少2334項、59項,減幅達39.2%、24.18%,是全省權力事項和許可事項較少的市州之一。二是清單管理更完善。從2014年,畢節市就率先在全省啟動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口徑清理工作,并受省委托,編制了貴州省市、縣兩級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目錄。2018年、2019年連續2年作為全省權責清單編制試點市,編制的市縣鄉三級權責清單模板由省發文在各市州推廣。編制公布了《畢節市市直單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目錄》、《畢節市縣(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目錄(示范文本)》,并對目錄的調整提出嚴格管理。三是權力運行更規范。率先在全省制定出臺市州首家《畢節市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動態管理辦法》,對全市市縣鄉三級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管理機構、遵循原則、管理方式、動態調整等作出了規定,對行政權力事項和責任事項的增加、取消、下放、變更等進行了明確。四是審批時限再壓縮。完成全市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及鄉鎮政府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編制及公布工作,將25家市直單位行政許可事項平均審批時限從25.4個工作日壓減至7.5個工作日,壓縮達70.5%。各縣區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辦理時限也壓減至50%以上。今年3月推出的行政審批“畢須辦”政務服務品牌得到省委書記諶貽琴同志的肯定。
總體上看,畢節市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呈現三個特點:一是領導重視。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親自部署,每年通過召開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等形式,對包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統籌安排、統籌謀劃、統籌推動。二是機構健全。2019年全市機構改革后,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明確由市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第一時間在市縣兩級成立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分別由分管政府常務工作的副市長、副縣區長及政府秘書長(政府辦主任)擔任組長和辦公室主任,有力推動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開展。三是有人辦事。在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相應增設科股室,選派業務精、素質高、能力強的同志具體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要做法
通過調研發現,畢節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重點從四個方面發力:
。ㄒ唬⿵娀瘜徍税殃P,確保權力規范管理。在全市推行“五審工作法”,實現權力規范管理。一是開展部門審。按照“9+X”模式,組織市發改委等40家市直部門開展清單編制,由承辦科室對各單位權責事項逐項進行梳理,部門法規科室提出審核意見,單位主要領導通過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等形式對清單進行審核,確保權力家底清。二是工作專班審。組建市編制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工作專班,由市政府秘書長和分管副秘書長分別擔任專班組長、副組長,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到專班集中對部門因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需增減權力事項逐一進行核對,確保權力不漏項、不缺項、不增項。三是開門問策審。將清單征求縣區、部門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確保清單編制的廣泛性、公開性、全面性。四是專家論證審。組織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專家學者對清單中權力事項的設定依據、行使主體、行使流程進行合法性論證,確保清單權力于法有據、責任清晰明確。五是政府專題審。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召集,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每年召開市政府常務